准予行政许可(备案)决定书(豫演字〔2022〕第00057号)
时间: 来源: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:佚名 点击:
巩义市载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申请人/单位):
本行政机关于 2022 年 02 月 25 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 申请。根据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第 六 条的规定,决定准予行政许可(备案)。
许可(备案)事项: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。
2022年03月07日
责任编辑:舒湘苑
原文链接:http://hct.henan.gov.cn/2022/03-09/241122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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